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
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DL/T 596—1996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DL/T 596—1...
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
Preventive test code for electric power equipment
DL/T 596—1996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標準
DL/T 596—1996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
1996-09-25 批準
1997-01-01 實施
前言
預防性試驗是電力設備運行和維護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是保證電力系統安全運行的有效手段之一。預防性試驗規程是電力系統絕緣監督工作的主要依據,在我國已有 40 年的使用經驗。1985 年由原水利電力部頒發的《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適用于 330kV 及以下的設備,該規程在生產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并積累了豐富的經驗。隨著電力生產規模的擴大和技術水平的提高,電力設備品種、參數和技術性能有較大的發展,需要對 1985 年頒布的規程進行補充和修改。1991 年電力工業部組織有關人員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該規程進行了修訂,同時把電壓等級擴大到 500kV,并更名為《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
本標準從 1997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本標準從生效之日起代替 1985 年原水利電力部頒發的《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凡其它規程、規定涉及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的項目、內容、要求等與本規程有抵觸的,以本標準為準。
本標準的附錄 A、附錄 B 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的附錄 C、附錄 D、附錄 E、附錄 F、附錄 G 是提示的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安全監察及生產協調司和國家電力調度通信中心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電力工業部電力科學研究院、電力工業部武漢高壓研究所、電力工業部西安熱工研究院、華北電力科學研究院、西北電力試驗研究院、華中電力試驗研究所、東北電力科學研究院、華東電力試驗研究院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王乃慶、王火昆明、馮復生、凌愍、陳英、曹榮江、白健群、樊力、盛國釗、孫桂蘭、孟玉嬋、周慧娟等。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各種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的項目、周期和要求,用以判斷設備是否符合運行條件,預防設備損壞,保證安全運行。
本標準適用于 500kV 及以下的交流電力設備。
本標準不適用于高壓直流輸電設備、礦用及其它特殊條件下使用的電力設備,也不適用于電力系統的繼電保護裝置、自動裝置、測量裝置等電氣設備和安全用具。
從國外進口的設備應以該設備的產品標準為基礎,參照本標準執行。
2、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61—83 石油產品閃點測定法
GB 264—83 石油產品酸值測定法
GB 311—83 高壓輸變電設備的絕緣配合 高電壓試驗技術
GB/T 507—86 絕緣油介電強度測定法
GB/T 511—88 石油產品和添加劑機械雜質測定法
GB 1094.1~5—85 電力變壓器
GB 2536—90 變壓器油
GB 5583—85 互感器局部放電測量
GB 5654—85 液體絕緣材料工頻相對介電常數、介質損耗因數和體積電阻率的測量
GB 6450—86 干式電力變壓器
GB/T 6541—86 石油產品油對水界面張力測定法(圓環法)
GB 7252—87 變壓器油中溶解氣體分析和判斷導則
GB 7328—87 變壓器和電抗器的聲級測定
GB 7595—87 運行中變壓器油質量標準
GB/T 7598—87 運行中變壓器油、汽輪機油水溶性酸測定法(比色法)
GB/T 7599—87 運行中變壓器油、汽輪機油酸值測定法(BTB 法)
GB 7600—87 運行中變壓器油水分含量測定法(庫侖法)
GB 7601—87 運行中變壓器油水分含量測定法(氣相色譜法)
GB 9326.1~.5—88 交流 330kV 及以下油紙絕緣自容式充油電纜及附件
GB 11022—89 高壓開關設備通用技術條件
GB 11023—89 高壓開關設備六氟化硫氣體密封試驗導則
GB 11032—89 交流無間隙金屬氧化物避雷器
GB 12022—89 工業六氟化硫
DL/T 421—91 絕緣油體積電阻率測定法
DL/T 423—91 絕緣油中含氣量測定 真空壓差法
DL/T 429.9—91 電力系統油質試驗方法 絕緣油介電強度測定法
DL/T 450—91 絕緣油中含氣量的測定方法(二氧化碳洗脫法)
DL/T 459—92 鎘鎳蓄電池直流屏定貨技術條件
DL/T 492—92 發電機定子繞組環氧粉云母絕緣老化鑒定導則
DL/T 593—1996 高壓開關設備的共用定貨技術導則
SH 0040—91 超高壓變壓器油
SH 0351—92 斷路器油
3、定義、符號
3.1預防性試驗
為了發現運行中設備的隱患,預防發生事故或設備損壞,對設備進行的檢查、試驗或監測,也包括取油樣或氣樣進行的試驗。
3.2在線監測
在不影響設備運行的條件下,對設備狀況連續或定時進行的監測,通常是自動進行的。
3.3帶電測量
對在運行電壓下的設備,采用專用儀器,由人員參與進行的測量。
3.4絕緣電阻
在絕緣結構的兩個電極之間施加的直流電壓值與流經該對電極的泄流電流值之比。常用兆歐表直接
測得絕緣電阻值。本規程中,若無說明,均指加壓 1min 時的測得值。
3.5吸收比
在同一次試驗中,1min 時的絕緣電阻值與 15s 時的絕緣電阻值之比。
3.6極化指數
在同一次試驗中,10min 時的絕緣電阻值與 1min 時的絕緣電阻值之比。
3.7本規程所用的符號
Un 設備額定電壓(對發電機轉子是指額定勵磁電壓);
Um 設備高電壓;
U0/U 電纜額定電壓(其中U0為電纜導體與金屬套或金屬屏蔽之間的設計電壓,U為導體與導體之間的設計電壓);
U1mA避雷器直流 1mA下的參考電壓;
tgδ介質損耗因數。
4、總則
4.1試驗結果應與該設備歷次試驗結果相比較,與同類設備試驗結果相比較,參照相關的試驗結果,根據變化規律和趨勢,進行全面分析后做出判斷。
4.2遇到特殊情況需要改變試驗項目、周期或要求時,對主要設備需經上一級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執行;對其它設備可由本單位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后執行。4.3110kV 以下的電力設備,應按本規程進行耐壓試驗(有特殊規定者除外)。110kV 及以上的電力設備,在必要時應進行耐壓試驗。50Hz 交流耐壓試驗,加至試驗電壓后的持續時間,凡無特殊說明者,均為 1min;其它耐壓試驗的試驗電壓施加時間在有關設備的試驗要求中規定。非標準電壓等級的電力設備的交流耐壓試驗值,可根據本規程規定的相鄰電壓等級按插入法計算。充油電力設備在注油后應有足夠的靜置時間才可進行耐壓試驗。靜置時間如無制造廠規定,則應依據設備的額定電壓滿足以下要求:
500kV >72h
220及330kV >48h
110kV及以下 >24h
4.4進行耐壓試驗時,應盡量將連在一起的各種設備分離開來單獨試驗(制造廠裝配的成套設備不在此限),但同一試驗電壓的設備可以連在一起進行試驗。已有單獨試驗記錄的若干不同試驗電壓的電力設備,在單獨試驗有困難時,也可以連在一起進行試驗,此時,試驗電壓應采用所連接設備中的低試驗電壓。
4.5當電力設備的額定電壓與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不同時,應根據下列原則確定試驗電壓:
a)當采用額定電壓較高的設備以加強絕緣時,應按照設備的額定電壓確定其試驗電壓;
b)當采用額定電壓較高的設備作為代用設備時,應按照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確定其試驗電壓;
c)為滿足高海拔地區的要求而采用較高電壓等級的設備時,應在安裝地點按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確定其試驗電壓。
4.6在進行與溫度和濕度有關的各種試驗(如測量直流電阻、絕緣電阻、tgδ、泄漏電流等)時,應同時測量被試品的溫度和周圍空氣的溫度和濕度。進行絕緣試驗時,被試品溫度不應低于+5℃,戶外試驗應在良好的天氣進行,且空氣相對濕度一般不高于 80%。
4.7在進行直流高壓試驗時,應采用負極性接線。
4.8如產品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有變動,執行本規程時應作相應調整。
4.9如經實用考核證明利用帶電測量和在線監測技術能達到停電試驗的效果,經批準可以不做停電試驗或適當延長周期。
4.10執行本規程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本地區或本單位的實施規程。
5、旋轉電機
5.1同步發電機和調相機
5.1.1容量為6000kW及以上的同步發電機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見表 1,6000kW以下者可參照執行。
表1容量為6000kW及以上的同步發電機的試驗項目、周期和要求
序號 | 項目 | 周期 | 要求 | 說明 | ||||||||||||
1 | 定子 繞組的絕緣電阻、 吸收比極化指數 | 1)1年或小修時 2) 大修前 、后 | 1)絕緣電阻值自行規定。若在相近試驗條件(溫度、濕度)下,絕緣電阻值降低到歷年正常值的 1/3 以下時,應查明原因 2)各相或各分支絕緣電阻值的差值不應大于小值的 100% 3)吸收比或極化指數:瀝青浸膠及烘卷云母絕緣吸收比不應小于1.3 或極化指數不應小于1.5;環氧粉云母絕緣吸收比不應小于1.6或極化指數不應小于2.0;水內冷定子繞組自行規定 | 1)額定電壓為 1000V 以上者,采用 2500V 兆歐表,量程一般不低于 10000MΩ 2)水內冷定子繞組用專用兆歐表3)200MW 及以上機組推薦測量極化指數 | ||||||||||||
2 | 定子 繞組的直流電阻 | 1) 大修時 2) 出口短 路后 | 汽輪發電機各相或各分支的直流電阻值,在校正了由于引線長度不同而引起的誤差后相互間差別以及與初次(出廠或交接時)測量值比較,相差不得大于小值的 1.5%(水輪發電機為 1%)。超出要求者,應查明原因 | 1)在冷態下測量,繞組表面溫度與周圍空氣溫度之差不應大于±3℃2)汽輪發電機相間(或分支間)差別及其歷年的相對變化大于 1% 時,應引起注意 | ||||||||||||
3 | 定子繞組 泄漏電流和直 流耐壓試驗 | 1)1年或小修時2) 大修前 、后 3)更換繞 組后 | 1)試驗電壓如下: | 1)應在停機后清除污穢前熱狀態下進行。處于備用狀態時,可在冷態下進行。氫冷發電機應在充氫后氫純度為 96%以上或排氫后含氫量在 3%以下時進行,嚴禁在置換過程中進行試驗 2)試驗電壓按每級0.5Un分階段升高,每階段停留 1min 3)不符合2)、3)要求之一者,應盡可能找出原因并消除,但并非不能運行 4)泄漏電流隨電壓不成比例顯著增長時,應注意分析 5)試驗時,微安表應接在高壓側,并對出線套管表面加以屏蔽。水內冷發電機匯水管有絕緣,應采用低壓屏蔽法接線;匯水管直接接地者,應在不通水和引水管吹凈條件下進行試驗。冷卻水質應透明純凈,無機械混雜物,導電率在水溫 20℃時要求:對于開啟式水系統不大于5.0×102 μS/m;對于獨立的密閉循環水系統為1.5×102μ S/m | ||||||||||||
全部更換定子繞組并修好后 | 3.0Un | |||||||||||||||
局部更換定子繞組并修好后 | 2.5Un | |||||||||||||||
大修前 | 運行 20 年及以下者 | 2.5Un | ||||||||||||||
運行20 年以上與架空線直接連接者 | 2.5Un | |||||||||||||||
運行20 年以上不與架空線直接連接者 | (2.0~2.5)Un | |||||||||||||||
小修時和大修后 | 2.0Un | |||||||||||||||
定子 繞組交流耐壓 試驗 | 1) 大修前 2) 更換繞 組后 | 2)在規定試驗電壓下,各相泄漏電流的差別不應大于小值的 100%;大泄漏電流在20μA以下者,相間差值與歷次試驗結果比較,不應有顯著的變化 3)泄漏電流不隨時間的延長而增大 | ||||||||||||||
1)全部更換定子繞組并修好后的試驗電壓如下: | 1)應在停機后清除污穢前熱狀態下進行。處于備用狀態時,可在冷狀態下進行。氫冷發電機試驗條件同本表序號 3 的說明 1) 2)水內冷電機一般應在通水的情況下進行試驗,進口機組按廠家規定,水質要求同本表序號 3 說明 5) 3)有條件時,可采用超低頻(0.1Hz)耐壓,試驗電壓峰值為工頻試驗電壓峰值的 1.2 倍4)全部或局部更換定子繞組的工藝過程中的試驗電壓見附錄 A | |||||||||||||||
容量kW 或 kVA | 額定電壓UnV | 試驗電壓V | ||||||||||||||
小于 10000 | 36 以上 | 2Un+1000但低為1500 | ||||||||||||||
10000 及以上 | 6000 以下 | 2.5 Un | ||||||||||||||
6000~18000 | 2Un+3000 | |||||||||||||||
18000 以上 | 按專門協議 | |||||||||||||||
2)大修前或局部更換定子繞組并修好后試驗電壓為: | ||||||||||||||||
運行 20 年及以下者 | 1.5 Un | |||||||||||||||
運行 20 年以上與架空線路直接連接者 | 1.5 Un |